山西钢支撑施工中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规定
1、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持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 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 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 200 ㎜, 螺杆外径与立柱管内径间隙不得大于 3 ㎜,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必。
3、在立柱底部距地面 200 ㎜高处:山西和信中建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 序设置扫地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 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 8-20m 时在顶步距两道水平拉杆中间应加 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 20m 时在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 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太原钢支撑施工当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山西和信中建 为您介绍山西钢支撑施工注意要点:
(1)钢支撑施工中要严格控制支撑轴线及交汇点的偏心,减少支撑次应力的影响。杆件的加工要保证精度要求;交汇点等关键节点要注意构造细节;支撑端点与挡墙围檩或承压板要均匀接触。
(2)支撑体系的敷设时间应尽量考虑减少温度变化引起的支撑次应力,此问题可参见第71 问。
(3)利用主体结构换撑时,主体结构的楼板或底板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设置在主体结构与围护墙之间的换撑传力构造必须安全可靠。
(4)采用爆破法拆除钢筋混凝土支撑前,必须对周围环境和主体结构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施工期间,加强对支撑轴力、立柱沉降(或隆起)以及挡墙的变形监测。
(6)太原钢支撑安装的容许偏差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项目包括支撑的截面尺寸、标高差、挠曲度,立柱的垂直度,支撑与立柱的轴线偏差,支撑水平轴线偏差等。